Language:
Christina Lee

李 心雯

Partner
Baker & McKenzie

简历

李心雯律师是贝克·麦坚时香港资本市场业务部的合伙人。

专业领域

李律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在于并购、企业融资及企业监管合规。李律师尤其擅长上市公司收购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以及监管合规事宜。

代表性案例

  • 代表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将H股上市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化, 该私有化项目通过自愿要约收购方式加吸收合并方式进行。

  • 代表承销商中金公司、招银国际和汇丰银行,就北京集资地产有限公司(H股)(股票代号2868)供股发行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交易额约24.92亿元人民币。

  • 代表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8)就其投资和收购与电子汽车相关的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包括收购Faraday Future Inc.、National Electric Vehicle Sweden AB和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与Koenigsegg Automotive AB成立合资公司。

  • 协助春泉产业信托(股份代号1426)成功拒绝太盟地产恶意收购要约。

  • 为东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交所股份代号2614)收购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7)大多数股权,交易额高达10.75亿港币。

  • 向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自联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条件收购联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50%的股份提供法律建议,交易额约1.67亿新加坡元。

  • 为越秀集团部分要约收购创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份提供法律咨询。

  • 向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6)就YFHL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新股申购收购其约39亿港币股份提供法律咨询。

  • 为太平洋恩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174)通过其在新加坡上市的子公司中国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在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及秘鲁利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Copeinca ASA提出自愿全面收购要约,购买其全部股份。总交易额约5.56亿美元。

  • 向三林环球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38)(已退市)就其私有化,以及其两家在马来西亚上市的附属和联营公司Lingui Developments Berhad和Glenealy Plantations (Malaya) Berhad私有化提供建议。交易额超过4亿美元。

职业组织与会员资格

香港律师会

执业资格

  • 香港 (2000)
  •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Australia (1997)

教育背景

  •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Bachelor of Commerce) (1996)
  •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法学学士) (1996)

语言

  • 广东话
  • 普通话
  •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