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Allen Ng

吴 伟伦

合伙人
Baker & McKenzie

简历

吴伟伦律师是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资深律师,本所银行和金融业务部成员。吴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并拥有香港、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律师资格。

执业重点
吴律师的执业重点为飞机融资交易。他还经常就一般银行事务(包括香港和大陆的双边和银团贷款交易)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  

代表性案例

  • 担任中国航空公司(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涉及国内外银行和租赁公司的飞机交易(包括过去10年内100余架飞机的买卖、经营租赁、出售和回租交易、融资租赁、日本经营租赁、法国最优化税务租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出口银行支持的融资交易和交货前融资)。
  • 担任泰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出口信贷机构(US Eximbank / ECGD / NEXI)自2002年以来支持的有关波音与空客飞机的融资、金融租赁、法国最优化税务租赁和经营租赁。
  • 担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和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因三家航空公司的合并而以更新的方式将34架飞机的租赁转让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相关事宜。
  • 担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西北航空公司、中国东方云南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后两家航空公司通过更新方式将飞机租赁转让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相关事宜。这是根据中国国务院下令中国民航业重组而导致中国“三大”航空集团进行的合并中的交易之一。
  • 担任上海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依照内部重组安排把其机队的飞机租赁转移至新的上海航空公司实体。
  • 于2006年及2007年担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空中巴士和波音客机的法国最优化税务租赁事宜。
  • 自2005年担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空中巴士和波音客机的法国最优化税务租赁和日本经营租赁事宜。
  • 自2010年担任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经营租赁和融资交易。
  • 担任中国境内外多家租赁公司和银行的法律顾问,处理飞机交易。
  • 于2007年和2008年担任一家澳门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私人喷气式飞机的融资租赁安排。

职业组织与会员资格

  • 香港律师会

执业资格

  • 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非执业) (2001)
  • 香港 (2000)

教育背景

  • 香港大学 (法律专业证书) (1998)
  •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 1st Class Honours, 1st in class) (1997)

语言

  • 广东话
  • 普通话
  •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