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Milton Cheng

郑 维明

全球主席
Baker & McKenzie

执业描述

郑维明律师为本所香港办事处的管理合伙人,同时也是本所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韩国/越南办事处管理委员会主席。郑律师多年被《钱伯斯亚洲》、《亚太法律500强》和《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评为其执业领域内的领先律师。郑律师是本所指派的亚太地区房地产协会的代表,也是香港证券和期货委员会下属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委员会成员。《亚太法律500强》将其评选为“香港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先锋”。

专业领域

郑律师在并购、地产投资信托、金融服务监管、企业融资和企业重组方面有着广泛的经验。他经常向包括地产信托基金和其它资产管理机构、金融机构、跨国企业和香港上市集团在内的客户就各种收购、地产投资信托、重组、监管和企业融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代表性案例

  • 就置富产业信托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以牵头法律顾问身份担任置富产业信托的代理律师。这是在两家交易所上市的首个房地产信托基金。
  • 就成立越秀房产信托基金及其首次公开发行,担任越秀投资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这是首个上市的拥有中国内地物业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 就冠君产业信托斥资16.5亿美元收购朗豪坊商业大厦,以牵头法律顾问身份担任冠君产业信托的代理律师,并就其收购中的融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拟议向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进行投资,担任越秀集团的代理律师。
  • 就汇贤产业信托首次公开发售共募集了104.8亿元人民币,担任受托人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的法律顾问,这是香港首个人民币计价发行的房地产信托基金。
  • 就多家产业信托首次公开发售以及后续收购事宜,担任法律顾问,包括置富产业信托、越秀产业信托、领汇产业信托、富豪产业信托和泓富产业信托。
  • 就麦格理银行从ING银行收购ING集团的亚洲股票业务,担任麦格理银行的首席代表律师,有关收购覆盖10多个司法管辖区,包括香港,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
  • 就一家知名美国跨国企业与香港政府协议建设、开发、管理和营运香港首个国际主题公园,担任该知名美国跨国企业的法律顾问。

职业组织与会员资格

  • 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协会
  • 香港法律协会

执业资格

  • 香港 (1993)
  • 英格兰和威尔士 (1992)

教育背景

  • King's College London (法学学士) (1989)

语言

  • 广东话
  • 普通话
  • 英语

Previous Offices

  • London
  • Singapore